锐金丰
锐金丰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12

2021

-

11

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置现状

作者: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快速发展,焚烧处理量逐年增加,同时产生了大量富集重金属和二噁英类污染物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飞灰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必然的副产物,如何安全处置,是当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问题。

  据了解,我们国家绝大多数垃圾焚烧厂的飞灰都是经过螯合固化后填埋,还存在部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国家环保部于2018年3月制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第十一条提出,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和无害化安全处置,焚烧飞灰经处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中6.3条要求后,可豁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如下:

  (1)含水率小于30%

  (2)二噁英含量(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

  (3)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